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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“三个保障”促乡村旅游提档升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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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山东省《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方案》已于日前出台,提出要健全完善资金、土地和人才保障体系,实施乡村旅游规模化工程、精品工程和效益提升工程,力争到2020年,打造8个乡村旅游连绵带、100个乡村旅游集群片区、300个乡村旅游园区和100个旅游小镇,全省乡村旅游消费达到3600亿元,直接和间接吸纳200万农民就业。

       山东近5年已累计列支7.9亿元支持乡村旅游发展。2016年,山东实现乡村旅游接待人数3.97亿人次,超过全省旅游接待总数的1/2;乡村旅游收入2200亿元,超过全省旅游收入的1/4;全省规模化开展乡村旅游的村庄3200多个,经营户6.4万户,吸纳安置就业33万人,61个村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“中国乡村旅游示范村”,数量居全国第一。

       《方案》提出,建立乡村旅游发展资金保障体系,加大重点项目奖励支持力度。对连片开发5个村以上的集群片区,给予300万-600万元不等的奖励;对达到5A级景区标准的精品旅游小镇给予500万元的奖补;对获得国家级、省级乡村旅游荣誉的,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;对符合精品民宿标准的乡村民宿,达到15个床位以上的,每个床位一次性补贴3000元。

       在土地保障政策上,山东要求安排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,优先支持乡村旅游项目。允许通过村庄整治、宅基地整理等节约出的建设用地,采取入股、联营等方式发展乡村旅游。支持地方盘活农村闲置房屋、集体建设用地、“四荒地”、可用林场和水面等发展乡村旅游。

        人才保障政策方面,山东已连续4年每年组织千名乡村旅游带头人赴台湾、日本、欧洲等地精准交流。组织山东大学、山东财经大学等旅游院系的师生“送智下乡”“送教到户”,规范和提升经营户的服务标准。引导青年农民工以及大学生返乡创业,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发展,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。